1、上市股票的特别处理: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,导致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,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,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,交易所对该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。
2、特别处理措施分为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 2 种
①退市风险警示:*ST,日涨跌幅限制 5%
②其他特别处理:ST,日涨跌幅限制 5%
3、主板上市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:
①最近 2 年连续亏损
②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,公司主动改正或责令改正后,对以前财务开机报告进行追溯调整,导致最近 2 年连续亏损
③财务会计报告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,责令改正但未按期改正,且股票已停牌 2 个月
④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、中期报告、,且股票已停牌 2 个月
⑤公司可能被解散
⑥法院受理公司重整、和解或破产申请
⑦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,公司按期向证交所提交解决方案并获同意